2025年7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撤销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翔支公司的请示》(幸福寿陕报〔2025〕4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翔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翔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宝鸡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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